第1624章 吴王邀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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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名穿着不同于普通仆役、衣料更精良、举止得体的侍从官,在一队便装但眼神精悍的侍卫陪同下,来到了迎宾馆。

  宾馆的主管官员恭敬相迎。

  侍从官声音清晰:“奉吴王殿下口谕:闻西洋四国使节来朝,滞留馆驿,殿下偶得闲暇,于王府别院设便宴,邀诸使节前往一叙,即刻动身”。

  吴王!皇长子秦承业!

  使节们瞬间振奋,又强压激动,他们迅速换上最正式的礼服,检查国书正本和最重要的礼品样本。

  在侍从官和侍卫的引领下,他们第一次走出了迎宾馆的大门。

  门外并非他们来时的公共马车,而是四辆更为华丽考究的私人马车,同样有橡胶轮胎,车厢更大,装饰着皇家才能使用的明黄色纹饰和徽记。

  马车在侍卫骑兵的簇拥下,驶入了京都的街巷。

  这次他们得以更近距离地观察这座城市。

  时近傍晚,华灯初上。主干道两侧的路灯依次被点燃,使用的是某种明亮的油料,光线稳定。

  许多商铺还未打烊,玻璃橱窗内陈列着商品,灯火通明。

  行人依旧很多,但见到这支显赫的车队,都会主动避让,驻足观望,眼神好奇而非恐惧。

  他们穿过不止一道门户,显然进入了内城或者某个贵族区域。

  街道更宽阔安静,宅邸更高大深邃,围墙连绵。

  最终,马车驶入一座气势恢宏但门禁森严的府邸侧门。

  又经过一段林木掩映的道路,停在一处临水的精巧楼阁前。

  楼阁灯火通明,回廊下站着侍卫和侍女。

  一位二十余岁左右、身穿月白色常服、头戴玉冠的男子,正负手立于水边,望着池中游鱼。

  他身形挺拔,面容与使馆内悬挂的夏皇秦思源画像有几分相似,但更显儒雅温和,眉宇间却自有一股久居上位的从容气度。

  引领的侍从官疾步上前,低声禀报。

  男子转过身来,目光平静地扫过四位使节,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。

  “远方来的客人,一路辛苦”,他开口,声音清朗,说的是大夏官话。

  旁边一位衣着体面的通译立刻流畅地翻译成拉丁语。

  “本王秦承业,听闻诸位久候,今日恰有闲暇,特备薄酒,与诸位聊聊”。

  没有繁琐的宫廷礼仪,没有高高在上的姿态,但那股自然流露的尊贵与掌控感,让四位使节丝毫不敢怠慢。

  他们按照事先演练过的礼节,右手抚胸,躬身行礼。

  “尊贵的吴王殿下,能蒙您接见,是我等的荣幸”,霍华德勋爵作为代表发言,“我们带来了我国君主最诚挚的问候与友谊”。

  秦承业微微一笑,抬手虚扶:“不必多礼,来,入内就座,京都春夜,风寒露重,喝杯热酒暖暖身子”。

  宴设在水阁之内,并非正式大殿,布置雅致,屏风书画,瓷器香炉,处处透着文雅气息。

  菜肴精致量少,酒是温过的,除了秦承业和四位使节,只有两名作陪的文官模样的中年人和必要的侍从、通译。

  初时只是寒暄,问及旅途见闻,对金陵观感。

  使节们谨慎作答,盛赞大夏的繁荣与文明。

  秦承业听得淡然,偶尔点头,并不多言。

  酒过三巡,秦承业放下筷子,目光扫过众人,终于切入正题。

  “七年前,南洋一场风波,双方兵戎相见,实非本王所愿见”,他语气平和,仿佛在说一件寻常事,“究其根源,乃是商贾利益冲突,沟通不畅所致”。

  “我大夏素来以和为贵,重礼义,通商贾,然,国有国法,海有海疆,越界滋事,劫掠商船,攻击港埠,则不得不惩”。

  他话语温和,但其中蕴含的强硬立场让使节们心中一凛。

  这是在定调子——冲突是你们挑起的,后果是你们自找的。

  霍华德勋爵硬着头皮回应:“殿下明鉴,七年前之事,确有误会与不法商人之挑唆”。

  “我国君主深表遗憾,并严惩了相关责任人,我们此次前来,正是希望消除误会,重建和平,让合法的贸易得以继续,这对两国人民都有益处”。

  “贸易,自然是好的”,秦承业点点头,“我大夏物产丰饶,瓷器、丝绸、茶叶、药材,远销四方”。

  “亦需海外珍奇之物。然,贸易须有规矩,无序争夺,乃至刀兵相向,非长久之计”。

  范·德·海登敏锐地抓住了机会:“殿下所言极是,不知大夏对于与西洋各国的贸易,有何规矩或设想?我们迫切希望了解,以便回国禀报,促进和平往来”。

  秦承业看了身边一位文官一眼,那文官会意,从袖中取出一卷纸,展开。

  通译开始翻译上面的主要内容。

  那并非一份正式的条约草案,更像是一系列原则性的“建议”:

  一、 承认大夏帝国对南洋(大致范围相当于后世的马来群岛、菲律宾群岛等)诸岛及海域的宗主权与管辖权。

  西洋各国船只在此区域航行、贸易,须向大夏海关报备,遵守大夏律法,缴纳合理关税。

  二、 西洋各国在大夏已设立或未来希望设立的商馆、货栈,须位于大夏指定的港口(如上海、广州、厦门等),并受大夏法律管辖。

  商馆人员不得携带超出防身需要的武器。

  三、 双方商人贸易应公平买卖,禁止强买强卖、欺诈、贩卖违禁品,大夏商人前往西洋贸易,应获得对等保护。

  四、 建立正式外交沟通渠道,各国可派遣常驻使节(规格有限制)驻金陵,处理相关事务。

  五、 鉴于七年前的冲突,四国需共同或分别支付一定的“抚恤补偿”,用于赔偿大夏商民损失及海军军费。

  支付方式可以是金银,亦可以特定商品抵扣。

  六、 大夏帝国尊重各国在其本土及现有(非南洋区域)殖民地的管辖权,希望各国亦尊重大夏海疆及藩属。

  条件比他们预想的要具体,但也留有空间。

  没有要求割地,除了承认南洋主权,没有要求解散公司,贸易通道看似保留了,但被套上了牢固的笼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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