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四十三章 这份爱又能持续多久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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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姜昕念用看疯子的眼神盯着她看了几秒,随后摇了摇头,轻啧一声。

  “周晓玥,你以为你还有得选吗?”

  她看着周晓玥的眼神里充满了怜悯。

  这道目光,比周晓玥曾经打在她脸上的那一巴掌还要更狠。

  周晓玥眼眸充血,恶狠狠地道:“你以为你赢了吗?像常律这样冷血无情的人,哪怕跟我离婚了,他也不会娶你的。”

  “你迟早会被他抛弃的!”

  姜昕念耸了耸肩,一脸无所谓地道:“这就是我和你的区别。”

  “你对常律这样的男人心存幻想,以为嫁给他就拥有了幸福。”

  “可我恰恰相反,我要的是并不是常太太这个身份,而是他能给我的那些东西。”

  “我会在公司里平步青云,会从他那得到源源不断的钱,这就够了。”

  听到她这番话,周晓玥愣住了。

  她以为姜昕念要的是她的位置,没想到,她比看得透彻多了。

  “你我都很清楚,常律真心喜欢的人,只有云不羡。”

  “除了云不羡,他不会对任何一个女人动心的。”

  “哪怕动了,这份爱又能持续多久呢?”

  说罢,姜昕念轻叹一声。

  这些话,也不知道是说给周晓玥的,还是说给她自己听的。

  如果说她没有对常律动过心,那是不可能的。

  但她比周晓玥聪明的地方就在于,她足够理智和清醒。

  她知道爱是这个世界上最难持久的东西。

  人心说变就变。

  只有利益才是永恒的。

  周晓玥最终还是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了。

  也不知道是想开了,还是累了。

  她追随常律这么多年,为了他,做了不少错事,也吃了不少苦头。

  如今,这份年少时的执着也该画上句号了。

  姜昕念带着周晓玥签好字的离婚协议走了。

  临走前,她回头对周晓玥说道:“忘了告诉你了,这栋房子,以后就是你的了。”

  “你想继续住在这里,或者卖掉都可以。”

  这是常律对她的补偿。

  不多但也足够慷慨了。

  周晓玥点点头,表示自己知道了。

  姜昕念也没有问她打算怎么处理这栋别墅。

  只是在后来的某一天,听到了房子正在拍卖中,而周晓玥已经离开京市的消息。

  这些,都与她无关。

  她还是跟在常律身边,继续担任一个秘书,以及床伴。

  常律对她似乎上了瘾,偶尔兴起会在公司里就跟她缠绵一番。

  姜昕念也很顺从,没有拒绝过他的任何一个要求。

  渐渐的,常律就觉得有些索然无味了。

  姜昕念察觉到了他的变化,但面上也没表露出什么,她依旧安安分分地做着自己的工作。

  她早就看透了,像常律这样的人,永远是不会满足的。

  常律和周晓玥儿戏一般的婚姻,把常志铭和徐慧兰气得半死。

  但对常律,他们早就失望透顶了,也不会生出多高的期待来。

  好在他们还有常乐这个女儿。

  常乐一向懂事,不会惹他们生气。

  常志铭甚至想着,把公司交到常乐手里,让她成为常氏集团的接班人。

  但这个想法,他没有跟任何人透露。

  哪怕是常乐,他也没有说。

  这毕竟是一件关乎常氏集团未来生死存亡的大事,他不能草率地做出决定。

  不过,常志铭也打算给常乐更多锻炼的机会。

  把她安排到常律之前待过的薪火文学,让她从一个编辑做起。

  常志铭的安排很公平,常律也没有反对。

  他觉得,让常乐去体验一下自己曾经受过的苦也挺好的。

  常乐可不知道他的想法,她觉得做一个编辑还挺有意思的。

  她没有像常律一样,每天坐在工位上苦大仇深的,把自己和周围的人弄得都很不自在。

  她性格活泼,短短几天,就跟部门的人都混熟了。

  也没有端着千金小姐的架子,反而工作用心卖力。

  连部门主管都对她赞誉有加,觉得她比常律要好多了。

  常志铭对此颇感欣慰。

  常乐上任后,接手的任务就是收拾常律之前留下的一些烂摊子。

  常律之前签了几本书,本来是要出版和影视化的,但他一直消极怠工,这些工作也就搁置了。

  常乐兴致满满地从常律之前留下的文件里找到了那几本书。

  其中,有一本叫《小玫瑰》的书引起了她的兴趣。

  这本书的作者她并不陌生,是干霄凌云,曾经名盛一时的作家。

  但他现在好像已经停笔了,很久没有出新作品了。

  常乐之前一直是他的忠实读者,突然读到了一本新的作品,嘴角都忍不住上扬。

  她花了几天的时间,把这本书认真看完了,并且写了一份报告,跟部门主管说自己想尽快出版这本书。

  部门主管同意后,常乐就马不停蹄地去做这件事了。

  等好不容易跟出版社和发行商那边沟通好后,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。

  当这本书印刷好,即将上线的前几天,常乐给云不羡打了个电话。

  “云姐姐,我成为编辑后的第一本书马上要出版了!”

  云不羡早就从徐慧兰那里知道了,常乐现在已经在薪火那边工作了。

  听到她兴高采烈的分享,也替她开心。

  “是吗?阿乐好厉害。”

  常乐捧着脸,笑得跟个傻子似的。

  她嘿嘿笑了一阵,才开始跟云不羡介绍起新书的情况。

  “云姐姐,这本书是我以前很喜欢的一个作家,干霄凌云写的。”

  “他已经好久没有出新书了,我想,这次肯定能卖得很好!”

  听到干霄凌云这个名字,云不羡眉心一跳。

  跟霍廷霄在一起久了之后,她都快忘了,他曾经还是一个写过不少书的作者。

  “不过这次的新书跟以前的风格差别有些大,也不知道读者买不买账?”高兴完,常乐又陷入了忧虑。

  她情绪转变得突然,云不羡好笑地安慰道:“别担心,只要前期宣传好了,一定能吸引到不少读者的。”

  常乐点点头,“嗯。”

  忽然又想起什么,问道:“对了,云姐姐,你之前看过干霄凌云写的这本新书吗?”

  “要不要我发你一份?”

  她记得云不羡也是干霄凌云的忠实读者,便顺口问了一句。

  云不羡揉了揉眉心。

  她记忆中好像是有这么一段来着。

  当时,她是从常律那拿到的书稿。

  但事情过去太久,她对那本书的印象有些模糊了。

  于是,她对常乐道:“好啊,那你发完一份吧,正好我平时不拍戏无聊时可以看看。”

  电话挂断后,不久,常乐便将一份排版好的电子版文稿发给了她。

  云不羡打开电脑,点开那份文件后,一个红色的封面映入眼帘。

  她的眉眼沉了几分。

  因为这本书的封面背景正是一座玫瑰墓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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