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年二十八,若是在阳城已经是寒风料峭,只怕还要下一场薄薄的雪,但是深城却是只用穿薄外套的天气,蓝天白云,阳光普照,晒在身上带着微微暖意,让人的心情也好了起来。
宁悦不习惯地又抬手拉了几下领子,他今天穿着高领毛衣,套了件夹克衫,和身边西装革履的利峥相比,显得格外休闲随意。
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,穿高领毛衣是为了掩盖脖子上的痕迹。
“你属狗的啊?不但有一副公狗腰,还喜欢下嘴咬!”
宁悦被太阳晒得暖洋洋,更觉得脖子上刺痒,还带着微微的疼痛余韵,他越想越气,岔开一步,离利峥远远的,气鼓鼓地抱怨,“离我远一点!”
利峥微笑不语,体贴地走上来要搀扶他,宁悦如临大敌,又岔了一步:“别碰我啊,小心我踹你。”
“你明明也挺喜欢的。”
利峥低声说,“早上我替你揉了半天腰,还疼?”
一想起这个,宁悦更加火气直冒:“我说开始你听了,我说停的时候你怎么不听呢!
说多少次了,要适可而止!”
“抱歉。”
利峥黑眸诚挚,真心真意地道歉,“你太好,我实在忍不住。”
眼看都要走入城中村了,宁悦懒得跟他吵,威胁地用手指了一下:“你给我等着!”
平时就充满市井烟火气的城中村今天更是喧哗热闹。
两边的人行道上,一字排开见头不见尾的桌椅,隔一段就是红蓝白塑料布支起的大棚临时厨房。
胖墩墩的煤气罐支在灶下,师傅们挥汗如雨,锅铲飞舞,镬气十足,到了起锅的时候,单手举起大锅,行云流水地分盛到十数个大盘里,再有帮忙的人举着大托盘送到各个餐桌上,杯盘相叠,菜肴香味和酒气混杂,每个人都吃得顺嘴流油,满面红光。
他们沿着被喜悦气氛淹没的街道走到黄叔家门口,应该是刚放过鞭炮,地上碎纸屑如堆雪一般,踩上去发出轻微的声音,纸屑被大家的脚步带起来,低空打着旋儿,快活地飞舞着,空气中充满了火药的味道,此刻闻起来不觉得呛鼻,只觉得喜庆。
“黄叔,恭喜呀。”
宁悦一眼就看见在门口招呼客人的黄叔,精神焕发的样子活像年轻了二十岁,笑得见牙不见眼,看见他们过来,目光下意识地落在利峥身上,瞳孔微微睁大,对死了四年的人又活生生出现在眼前,显然是有些惊讶。
但大概是黄亚珍早就给他打过了预防针,黄叔很快恢复了常态,哈哈大笑着过来握手:“小宁总也来啦!
同喜同喜。”
说着他又向身边人炫耀地介绍:“华盛当年就是租的我家楼,现在发达了吧?!
就说我这条街是有福气的,专门出老板,哎!
你们不知道吧,小宁总现在要盖亚洲第一高楼了!
三百多米高!
凭什么日本东京的,马来西亚的……在我们深城的楼面前,都要矮一头!”
街坊们欢快地笑起来,纷纷捧场:“真的呀?这么年轻有为!”
“为国争光!”
“有冇拍拖啊?抠条女,做深城女婿啦。”
宁悦被他们的热情弄得有些不知所措,下意识地侧头看向利峥,在还带着火药烟尘的街道上,利峥一身手作高级西装,灰色衬衫领带工整,熨烫得一丝皱褶都没有,配上他平静的面容,显得矜贵又疏离,高大身材站在那里仿佛是贵公子误入市井,和此地格格不入。
要是肖立本的话,早就西装一脱——不,他根本不会穿西装,随手抓件T恤套身上就冲下楼来,满面笑容地和街坊打成一片,钻在人群里欢声笑语不断,一脸眉飞色舞的跳脱模样。





